第三百一十三章 仗还可以这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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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这个时候,阿山正好冲在半路,最前头的士兵眼见着就要够着敌人了。但眼前突然腾起一排白‘色’的烟雾,然后是无数点火光同时亮起。
与此同时,仿佛是为了配合,天上有一记滚雷炸响。
枪声也被这一声雷鸣掩盖了。
安山从这里看过去,只看到前面无数点火星和伴随而来的白雾。
“火铳,汉狗果然都是胆小鬼,只喜欢拿这种大炮仗来吓唬人……不对……”
火光之中,铅弹横飞,空气中满是那尖锐得让人头皮发麻的破空声。
最前排的清兵仿佛被人用鞭子狠狠地‘抽’了一记,瞬间一个停顿,然后惨叫着倒了下去。
“放!”又是一声喊。
那团白‘色’的烟雾更浓,更多的火光。
圆形的铅丸在空中不规则的‘乱’飞,有的旋转着‘射’入人体,所经过之处,将人体组织搅得一团稀烂;有的铅丸平平而来,弹道异常平直,一旦击中人体,中枪者立即如大锤加身被砸得跃起。
至于清兵身上的铠甲,在这种火枪下,就如同纸糊一样,没有丝毫用处。
看着身边的士兵不断地倒下,看着前面的硝烟如起了一长大雾,看着那雾气中星星点点闪烁不停的火光,阿山如中梦魇,那种不真实的感觉又回来了。
如今的他什么也做不了,只得不住高喊:“冲上去,冲上去,和他们咬在一起。”
是的,敌人的火枪实在太犀利,多是裹足不前,迟早都要被人如打鸟一样杀个干净。最好的办法是贴过去,跟敌人的长矛手搅成一团。如此,敌人的火枪就没有用了。
可是,贴上去真的有用吗?
在督战队的督促下,汉军旗士兵高喊着朝前奔去。
这个时候,白‘色’的硝烟中到处都是宁乡军军官的口令:“长矛手第一队,准备,右刺!”
“长矛手二队,准备,右刺!”、
雷声又响。
……
无数长得出奇的长矛在烟雾中伸出来,整齐划一地朝右同时斜刺。
“啊!”一排请兵同时被森林般的长矛刺穿,有的人一时未死,吐着血,徒劳地伸手抓着‘胸’口上的杠杆子,口中咯咯叫着。
阿山看得明白,敌人的长矛同时刺来的时候,自己手下的士兵也不是没躲闪,也不是没有用盾牌去招架,可这一切都没有用处。
躲过一根长矛之后,又有另外一根长矛刺过来。你手中的盾牌挡住一支长矛之后,另外一支却刁钻地从缝隙中伸来,正好刺中你的软肋。
可以说,没有任何死角。除非你后退,问题是后面还有不断想前涌去的战友。而战场上,你若一退,就回引起全军的大崩溃。
就在这一个瞬间,冲在最前面的清兵被刺杀‘精’光,没有一人活下来。
“向右,刺!”
“向右,刺!”
敌人军官还在不停地吼着。
至于长矛兵后面的火枪手,在两轮齐‘射’之后,又有人高声喊:“自由‘射’击,自由‘射’击!”
一个接一个满清勇士扑到在地,大声惨叫着。
死去的和受伤倒地的人体,在宁乡军阵前逐渐垒成一道矮墙。
空气中白‘色’的硝烟越来越多,已经彻底将整个宁乡军笼罩了。

孙元不住咳嗽,咒骂道:“岳路明这个‘混’帐东西,手艺不‘精’,制作的火‘药’怎么这么多杂质和水分,我快要被熏死了。陈铁山你记一下,此战之后,扣岳师傅一月薪水,太他娘不象话了!”
孙元满面不忿,气愤难平。
至于朱玄衣和朱汀父‘女’,以前也是见过大阵仗的,可眼前这种古怪到不可思议的战斗却叫他们瞪着眼睛,张大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说句实在话,朱汀虽说对孙元这个小贼爱到入骨,可对于他的狡猾和没担待其实还是很不满意的。男子汉大丈夫,就得有气魄,就得在战场上一刀一枪,刀口‘舔’血才能叫士兵心服。
她对自己的勇敢和刚强,心中还是颇为自得的。
可自己的奋战一夜所获得的战果,甚至还比不上孙元的一轮火枪齐‘射’。
这仗……也可以这么打?
在这种军队面前,个人勇武又算得了什么……我辈练武又有什么意义?
同朱汀的沮丧不同,朱玄水心中却是异常的震撼。仗打到现在,眼前这支建奴已经彻底废了。可宁乡军除了先前被人‘射’倒几十人之后,等到面对面较量,却没有一人死伤。
什么时候我大明的军队强到这等程度了?
在以前,我大明的士兵不是一看到建奴的金钱鼠尾就望风而逃,望风而降吗?
而且,抛开先前的弓弩‘射’击不算,真到两军接触时,仗打到现在,孙元的宁乡军好象没有出现一个伤亡。而建奴,已经倒了一半,彻底崩溃了。
零伤亡战斗,这……这这,这是用了妖法吗?
虽然早就知道孙元练兵有一套,而且宁乡军的军纪堪称天下第一,可强到这等程度,还是让朱玄水微微颤抖起来。
再看看军阵中的宁乡军,除了军官们大声吼叫下达着指令,其他士兵都一脸麻木地按照命令机械地执行着,发‘射’、装填,装填、发‘射’,长矛右刺,右刺,右刺……就好象是一个坐在纺机前做工的织工,麻利得让人头皮发麻。
说来也奇怪,在漫天的铅弹和如林的长矛戳刺中,无论敌人多么勇武,无论他们如何躲闪,都会在瞬间被一柄长矛刺中,哀号着流着血倒在地上。
仗竟然还可以这么打,还可以打得这么简单,这已经不是两军对垒了,而是一场纯粹的大屠杀。
朱玄水本是勋贵子弟出身,按照明朝的制度,勋贵子弟一出生就只有从军这条路可走。所以,他从小就苦练武艺,学习兵法,后来在锦衣亲军当差时,也走过辽东和‘蒙’古一线,见识不可谓不广,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这么打仗的。
对上这样的长矛、火枪方阵,别说普通士兵,就算换自己上去,只怕也能被人轻易地杀死。
心中突然忍不住一阵悲凉:我学了这么多年武艺,学了这么多年的兵法,又有何用?早就知道宁乡军很强,在滁州的时候靠着两千人马将几十万贼军彻底打崩。可当时的宁乡军还没有训练好,自己也付出了不少代价。可万万没想到,训练好的宁乡军竟然会强成这样?如此一来,猛士、良将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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