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超级大仲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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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也没什么相信不相信的了。【】
“我去七十二地煞峰,就是为了降魔杵去的。”孟凡歌把自己的目的,详细的给赫连南秋说了一遍。
“说实话,以你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接近七十二地煞峰,那是必死无疑的。”赫连南秋说道。
“降魔杵是神器,神器人人都想要,七十二地煞峰总有一天会变成厮杀的战场,只要是战场,就会有人杀红了眼。抢夺神器的各个必然都是高手中的高手,比我修为高的人数不胜数,你如此的修为,即便是修炼百年,过去了也不一定能拿下降魔杵。”
“你父亲是百年不遇的天才,现在也不过是金体初期,他这种修为去了七十二地煞峰,也是个炮灰的命。所以,你还是洗洗睡吧,降魔杵就别想了。”
“不”孟凡歌坚定的说道:“七十二地煞峰我一定要去,降魔杵我一定要夺,即便是死了,我也一定要去试一试”
赫连南秋赞许的看了他一眼,说道:“精神可嘉,既然你这么坚决,那为师就能帮一把是一把。”
“我这里有一枚半成品的神级增灵丹,功效虽不如神级增灵丹那样变态,但让你一口气提升到融地中期问题不大,再通过你自己吸收高阶增灵丹,努努力,在争夺降魔杵之前达到融地后期问题不大,运气好,你还可以达到化风初期。”赫连南秋说完,从自己身上拿出一颗黑黑的药丸,递给了孟凡歌。

孟凡歌接过药丸,心中对赫连南秋的好感顿时升到了一个非常高的高度。
有一个好的师傅,当真是比什么都强。从融地初期到后期,一般情况下,至少需要一年到三年的时间,有了赫连南秋的半神级增灵丹和那些高阶增灵丹的助推,孟凡歌的成长简直是飞速。
用不了多久,孟凡歌就能达到融地后期,前去七十二地煞峰,争夺那降魔杵。
终于要来了
一步一步,走的虽然艰难,可希望总还是会有的。
努力了那么久,这一天终于来了。
吃过饭后,一行人就离开了饭店,前往赫连南秋口中,所谓的家。
赫连南秋这样的人,是走到一个城市就会在一个城市里安置一个落脚点。
人家有钱,毫不夸张的说,这整个中灵国乃至全大陆,几乎所有的城市里都会有赫连南秋的一处房子。
不得不服啊
“这房子,好大啊”毛涛推开门,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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