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食髓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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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近黄昏,丛林深处,一支由十六七人组成的小队伍缓缓前行,每走出一百米左右,领头人都会吹响挂在腰件的号角,那声音凄厉无比,能传出很远,过一会儿,远处也会隐约传来这种声音,领队人点点头,招呼身后众人,继续前行。
这些人无论男女种族,全数**着上身,露出黝黑的皮肤,一个个身体精壮,肌肉鼓鼓着,布满纵横交错的疤痕,腰间围一条授皮裙,手中端着木制长矛,警惕的注视着四周境况,如有风吹草动必然会第一时间出手。
其中一大汉比较醒目,身高有四五米,膀乍腰圆,好似一座小山,一颗大脑袋上,蓬乱卷曲的长发纠结着遮住面孔,让人看不清面目,那头发油呼呼,散发着腥臭气味,其中各种小虫胡乱飞舞着寻觅巢**,嗡嗡个不停。
这大汉肩挎一张三米多长的巨弓,腰间一面是箭囊,稀稀拉拉插了五六枝鸭子儿粗细,两米多长的羽箭,另一边是一个鼓鼓囊囊的皮袋子,四周也落满各种小虫,只见大汉每走出几步,必然伸手进去取出一样东西,仔细看看,就能辨认出,这是一颗已经有些**的人头,大汉两指捏着人头,随意凑到口边,裹住一个眼睛,微微用力一吸,人头内里的脑浆就被全数吸干,然后大汉将已经有些变形的人头扔到大嘴中吮吸几下,再吐出来时,只剩下已经分辨不出形状的骨头渣子了。
吃了十几个,旁边的人就挥舞手中鞭子,啪一声打在大汉身上,大汉嘿嘿一笑,忍着不去吃,走出许久,实在忍不住了再去吃,然后又被打。
正行间,大汉随意张望四周,就见远处一个红色身影一闪而没,大汉一惊,迅速摘下巨弓,搭箭张弓,奔那方向就射了过去,一声巨响,也不知射没射中目标。
大汉贸然动手,将其他人吓了一跳,领队人回头叽里咕噜说了句话,大汉身边人忙挥动鞭子,抽了他几鞭,又叽里咕噜一通,大汉被打,很是委屈,指着刚刚那方向连比划带呜噜半天,才让这些人知道,那里有情况,领队人疑惑的看了看,吩咐两个手下过去查看情况,其他人负责戒备,自有两人端着长矛,小心的摸了过去。
王二宝现在非常后悔,自己身上带的卡片都是些什么啊?除了玩儿的还是玩儿的,就几杆枪,自己枪法还不准,当初自己出门游玩前,草莽总提醒自己多带战斗装备,自己不听,如果能将单兵战斗梭**来,现在可能已经再回家的路上了。
也好在他没有那单兵战斗梭,否则当初思维已经混乱的王二宝,直接驾着那东西往外飞,结果必然是被看守部队直接打成飞灰。
刚刚以毫厘之差躲过那支导弹一样急速射来的巨箭,王二宝三窜两窜逃到不远处的一丛交错的杂草间,小心的观望着那支巡逻队,同时平复着嘭嘭的心跳。
王二宝见那些人停下脚步,最高的巨人指着自己刚才所在的位置指指点点,紧接着有两人往那走来,搜寻着什么,王二宝长出了口气,心说好在我机灵,躲到这里来,不然肯定让他们发现了,虽然这么几人自己不在乎,可早先听倒勾儿介绍,他们有联系同伴的隐秘手段,而且这附近就是他们的势力范围,弄不好就得有几十万人追杀自己,想想就害怕。
正想着,就见其中一人奔自己藏身的地方,摸索过来,而刚刚跟他在一起的,却不知去向,看到这里,王二宝一愣,手中的刀也握紧了,准备待那人走近,自己就跳起来将他杀死,然后逃走。
打定主意,王二宝闭住呼吸,死死盯着越来越近的敌人,眼看就要到自己近前,王二宝正要动手,就听到身后尖啸的风声,一个多月的丛林生活,早已将王二宝的神经磨练得异常敏感,听到风声,知道有人背后偷袭,急忙向前一个翻滚,还不及看一眼身后,前面那位的长矛就已经刺过来。
王二宝就地一滚,将身体弹起来,同时挥刀斩向对面的敌人,那人没想到王二宝还有空还手,收矛闪身,躲过这次攻击,王二宝见有效果,正要逃跑,身后风声再次响起,只得放弃逃跑的念头,抽身用刀招架,这才看青,身后袭击自己的,正是刚刚消失的那人。
三人战在一处,王二宝仗着刀快,身法灵活,对面两人却不象王二宝那样出手没有章法,加上长期的丛林生活磨练,配合的也好,不大会儿就将王二宝逼到绝路,身上也让人击中几次,好在不是要害,而且那百花战袍本身有防护作用,所以除了疼痛之外,并没受什么伤。
眼看不是对手,王二宝心情沮丧,心说我好歹也是混乱星系第一高手啊!怎么人家随便来两个小喽罗我都对付不了?传出去岂不被众人耻笑。
知道再这样下去,必定无法支撑许久,王二宝也不顾武者之风,得个机会虚晃了一刀,将两人暂时逼退,伸手拔出唢呐金枪,对两人就是一枪,那两人躲闪不及,全都被打碎了半边身子,尸体也被抛出老远。
王二宝不敢停留,转身就跑,巡逻队的人听到一声巨响,知道不好,领队人忙吹响号角,然后一挥手,众人齐齐摘下弓箭,望王二宝逃跑的方向追去,不时放上一箭,希望将王二宝射杀。
丛林虽密,无法全力奔跑,可王二宝毕竟在这里混了许久,加之本身又经过了很变态的强化,应付这里的环境简直易如反掌,奔跑起来也没有丝毫阻碍,一面躲箭枝袭击,一面逃跑,一时三刻也显不出狼狈。
反观那正义魔族的巡逻队,虽然实力都很强劲,也熟悉这丛林的环境,无奈身体素质与王二宝相差太多,又得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袭击,自然追不上前面猴子一样的王二宝,不久就被甩丢了。

他们跟不上,却并不代表那巨人一样的大汉也追不上,这大汉身长腿长,速度自然慢不了,而且视野也开阔,任王二宝躲到哪里,也能很快发现,藤蔓树木也不是问题,遇到有阻挡自己的,那大汉只须合身一撞,所有东西自然被撞开,根本影响不了这全力奔跑的巨人。
渐渐的,这场追逐就变成了王二宝与这巨人之间的角逐,其他人早就被远远甩开,不见踪迹了,王二宝在全面跑,见甩不开这大个子,有些焦急,回身开了几枪,可惜晃动瞄不准,有几枪打空了,少数打中的,也并非要害,本来威力巨大的唢呐金枪,只能将巨人打得身体晃动一下,竟伤不到皮肉,起不到原先的杀伤效果,而那疼痛,反倒激起了巨人的愤怒,也不单纯的追了,将巨弓取下,没事就射上一箭,而且极准,有几次险些就将王二宝钉在地上。
也是王二宝幸运,被巨人追了许久,眼看就要无路可逃之时,天上突然下起了大雨,这一下雨不要紧,那几乎连成线的细密雨帘,将丛林中本就阴暗的环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雾气,距离稍远一些,什么也看不见。
王二宝借着这机会,往那些凌乱的枝杈藤蔓间一阵乱蹿,一眨眼就跑得不见踪影,任巨人怎么看怎么闻,就是找不着,急得他抡起拳头一阵猛砸,将周围破坏的一塌糊涂,这才怏怏离去。
这雨将将下了一天,几乎把丛林变成雨林,积水几乎没膝,才渐渐停下来,躲在一棵巨树树冠中的王二宝见没了危险,这才小心的下来,稍微辨别了方向,趟着水,向倒勾儿隐身之处寻去。
您要问这王二宝不是路痴么?怎么会认路了?其实这问题非常容易理解,总结成一句话,那就是环境改变一切!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如果会辨别方向的话,基本可以保证活不过一天,经过几次惊险的迷路后,王二宝终于强迫性的领悟了认路的要领,告别了伴随他二十多年的光荣称号。
说实话,王二宝这次跑的属实远了些,紧赶慢赶,很勉强的在离开五天后,回到了倒钩儿藏身的树洞,将大树周围事先布置好的猛兽粪便清理干净,揭开伪装用的树枝杂草,终于现出树洞,而此时的树洞中的倒勾儿,早已饿得前心贴后心,只剩一口气了。
原来王二宝出去探路,将手无寸铁的倒勾儿留在这里,说好一天就回来,也没留什么食物,直接离开了,他想的挺好,出去转一圈,很快就能回去,哪曾想出去就碰到自己对付不了的意外,拖延了许久才回来,而留在这里的倒勾儿,因为没有食物,已经几乎被饿死,要不是王二宝认路的本身有长进,可能就见不到他了。
喂了些自己随身携带的果子肉干之类的食物,倒勾儿渐渐恢复了活力,苦着脸问道:“老大!您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我几乎饿死了。”
王二宝讪笑两声,说道:“别提了,先前你不是说咱们就要进入那正义魔族的势力范围了么?我出去探路,魔族之类的没碰上,原始人倒遇见几个,人人都不穿衣服,后背上还绣着一堆妖魔鬼怪。”
倒勾儿一愣,问明情况后,长舒了口气,说道:“你见到的就是正义魔族的巡逻队,都是精锐,如果交手了,你就知道他们的厉害了。”
王二宝闻言大笑,自夸道:“不是我跟你吹,我还真跟他们交了手,还还别说,那些家伙手底下都有两下子,如果遇到的不是我,还真有可能栽在那了,不过这些都没什么,只是他们中有个大高个儿,能有五六米高,站在那小山一样,这东西厉害,用我的金枪打,都破不开皮,不好对付。”
倒勾儿听的明白,立时张大了嘴,不能置信的望着王二宝,半天才伸出手,颤抖着问道:“你确定他们中间有这么个东西?是不是拿了把大弓箭,专门吃人脑袋?”
王二宝一愣,说道:“原来你小子也见过呀!没错,就是你说的样子。”
确认了想法,倒勾儿惊道:“老大!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么?那就是鼎鼎大名的正义魔族食髓奴隶兵啊!当初他们攻占囚犯兴建的城市时,这种东西是被公认为威力最大,还无法对付的兵种,老大能只身从这样的怪物面前活着逃出来,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王二宝心中得意,表面却不屑道:“这算得了什么?我从来都不说,就是不想让人认为我自吹自擂,今天话说到这里,不怕你笑话,我就是当今混乱星系公认的第一高手,欧西里斯见了我都得绕着走。”
倒勾儿知道战神欧西里斯,自然不会相信王二宝的话,认为他吹大气,又不好揭穿,只得随便敷衍几句,然后提议道:“老大,我看这正义魔族不好对付,加上您已经被发现,还动了手,他们自然要加强戒备,咱们不如先原路退回,等那边风头过了,再想办法离开不迟。”
王二宝没心没肺,也不知道什么叫害怕,闻言满不在乎道:“怕什么?有我第一高手在此,就算你我二人大摇大摆,散步一样穿过那红沙市,也管保这些跳梁小丑大气不敢出一声,弄不好还要列队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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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强了~卡卡卡!
感谢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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