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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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萧萧,残阳如血,落日将草原映的一片血红。
闾阎潜伏在半人高的荒草稞子里,狼一样死盯着几十步开外的三个鲜卑人。鲜卑人很好认,除了穿着打扮与汉人不同外,男人都剃成髡头,头顶扎着一条猪尾巴似的小辫子,只要看看他们可笑的脑壳就知道是什么来路了。这三个鲜卑人是游骑兵,正凑在一起脱裤子放水,弓箭和刀都挂在马鞍上。
闾阎慢慢抽出别在腰间的三棱刺,身体匍匐在地面上,屏住呼吸,象只捕捉猎物的狼,一点点向三个鲜卑游骑摸近。风刮过枯草,湮没了微小的声响,吕彦并不担心鲜卑人会发现他的踪迹,但是很在意那几匹战马。人有放松警惕的时候,而战马却不一样,战马是骑兵的伙伴,对危险的感觉远比人类要灵敏的多。
二十步,十五步,越来越近了;三个鲜卑游骑兵呜哩哇啦的说笑声已经清晰可闻,闾阎懂得一些鲜卑语,他们是在谈论着上一次从汉朝边境抢来的奴隶、女人、财物、牲口…
鲜卑游骑还在大声说笑着放水,战马停在几步外的地方,安静的啃着枯草;而吕彦已经摸的更近了;十步,八步,还有三步就到了刺杀范围,闾阎握紧了手里的尖刺;尖刺冰冷,而闾阎的血更冷,杀人者通常都血冷。
这时,正在啃草的战马突然仰起硕大的马头,朝着闾阎潜伏的方向不安的打起了响鼻儿。鲜卑游骑立刻警觉起来,连忙拉起裤子向战马靠近,去拿马背上的武器。
在茫茫大草原上,战马就是他们的耳目,既然战马示警则必有危险。但鲜卑游骑并不是很紧张,只是以为附近可能有狼出现,至于汉军偷袭那是不可能的,汉军就是一群胆儿小的兔子,见到他们连逃命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主动送上门?
但是,这一次,他们错了。
上门的不是狼,是人,一个比狼更凶狠的人。
“畜生,碍事儿!”
闾阎心里骂了一句,骤然跃起,向距离最近的鲜卑游骑猛扑过去,尖刺在夕阳余辉下滑过一道刺眼的血光,鲜卑游骑一愣,被红光迷住了眼睛。
刹那间,“哧”一声轻响,尖刺插进鲜卑人的胸膛,拔出,留下一个三菱形的伤口;血雾飙飞,溅起三尺,鲜卑游骑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仰面朝天的向后倒去;眼睛翻白,两手死死抓着脖子。
闾阎看也不看,毫不停顿的向下一个目标扑去。凡是被利刺捅进胸膛的人闾阎从不会看第二眼;那人必死,绝活不过两秒;至少,迄今为止闾阎还没有发现被他捅完了不死的。
从八步外刺杀到杀死第一个鲜卑游骑,闾阎只用了一秒多一点儿的时间。但就在这么短短的瞬间里,另外两个鲜卑骑兵已经从最初的惊愕中反映过来,取了兵器在手——两把弧形长刀。
二人恶狠狠的盯着闾阎,黄褐色的眼珠子里闪着土狗一样的凶光,丝毫不为同伴的死亡和对手的凶狠所动摇,游牧民族的凶悍尽显无疑。
“畜生,要不是你乱叫哪还用的着白刃战!”
闾阎诅咒着鲜卑人的战马,身形一偏,改变了攻击目标。本来直刺鲜卑骑兵的尖刺悠地滑了一道圆弧,狠狠扎进了战马的颈部。战马嘶鸣一声,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四肢不停抽搐,马血喷溅如泉将枯草染红了一大片。
“嗷!”
一个鲜卑骑兵疯狂的狼嚎一声,眼睛赤红,那匹战马是他的。对于鲜卑人来说,战马就如同他们的手足兄弟,密不可分,鲜卑人的一生都在马背上度过,战马稍有伤害都会心疼不已,何况闾阎一刺就捅死了他的战马。这个鲜卑骑兵悲愤的几乎要疯了,在他眼中,这个可恶的汉人比草原上的豺狼更卑劣,更可恨,更该死。
“嗷嗷!该死的汉猪!”
这个鲜卑骑兵嚎叫着他懂得的唯一一句汉话,疯狗一样猛扑过来,长长的弯刀闪着寒光劈向闾阎的头颅,恨不得一刀将他砍成两片。

“蠢货,死吧!”
闾阎狞笑着,一脸的阴险,迎着鲜卑骑兵冲了过去。
闾阎之所以杀马,一,是迁怒于鲜卑战马暴露了他的行踪;二,是为了刺激鲜卑人;鲜卑人爱马成性,杀了战马比杀了他的老娘更能严重扰乱他的心神,必然会使鲜卑人怒极生狂、心志大乱;如此,闾阎杀起人来才更方便。
“五步”,“四步”、“三步”;
闾阎平静的盯着他的身形,心里默默算计着距离。
“两步,杀!”
闾阎大叫一声,前冲的身体骤然加速,双臂直伸,右脚跨前,弓步,身体大幅度倾斜;“嗤!”利刺毫无阻碍的**鲜卑骑兵的胸膛。
“呕!”
鲜卑骑兵极不甘心的翻着白眼,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倒气声,劈向闾阎的长刀伴掉落尘埃,身体直直的穿在尖刺上,僵立不倒。
闾阎侧出头来,隔着尸体冷冷藐视着最后一个鲜卑游骑。
“嗷!”
最后的鲜卑游骑在两同伴战死的情形下,不但没有转身逃跑,反而激起了骨子里的凶性,狼嚎一声,毫不犹豫的举着长刀冲杀过来。
“死!”
闾阎狞笑,握着尖刺的双手张开,向后微缩,猛的向前一击,拍在尖刺的底端。
“嗤!”
尖刺穿透尸体,犹如一支长箭,劲射而出,带起一溜血光,射进了向前猛冲的鲜卑游骑怒吼着的嘴巴里,从他的后脑钻出,扎进枯草中。
没有惨叫,没有挣扎,最后的鲜卑游骑立刻气绝身亡,身体在惯性作用下又前冲了几步,直挺挺的栽倒跌在草地上。
闾阎绕过尸体,拣起利刺,仔细的擦了又擦,自言自语道:
“做为敌人,你们该死;做为战士,你们倒在冲锋的路上,也值得我尊敬,不过…”
闾阎虽然欣赏鲜卑人的勇猛,但并不表明他对会死人多么尊重,闾阎随后的行为就显得很猥琐。
尸体被扒了个干干净净,凡是能换钱的对象搜刮的一样不剩,头盔、皮甲、战袍、靴子、长刀、弓箭、盾牌等等,至于金银,闾阎没刮着,因为鲜卑人和汉人的信仰不一样,所以在鲜卑部落不流通那东西,没翻到黄金白银很正常。最后,闾阎用死人的袍子将战利品打成包裹;收拢两匹跑散的战马,向不远处的小树林走去。吕彦懒得处理作案现场,草原上的禽兽会替他给这几个死人料理后事的,保证连骨头都不留。
树林里停着闾阎的坐骑,一匹丈把高、雄壮健硕的黑马。黑马见闾阎拎着包裹回来,立刻摇晃着大脑袋,兴奋的打起响鼻儿,一个劲儿的向他怀里乱拱。
黑马对闾阎的亲热行为不仅仅是在表达它对主人的感情,更是在闾阎身上翻找着它最喜欢的东西——麦谷。麦谷是战马最喜欢吃的食物,以前闾阎每次“打劫”归来,都会带给黑马一些麦谷,久而久之,黑马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一看见闾阎拎着包裹就会主动凑上去强行“亲热”一番,索要战利品。
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奴才。
闾阎拍了拍黑马的脑袋,将它的大脑袋别向那两匹鲜卑战马。鲜卑战马的背上各搭着两只小口袋,里面装的是麦谷。鲜卑是游牧民族,每个鲜卑人都会携带马粮,便于随时将养马力。
黑马似乎明白闾阎的意思,湿漉漉的大舌头在他脸上讨好的舔了几下,留下一滩口水,咴咴欢叫着跑了开去,一嘴咬破口袋,埋头大嚼,再不理会闾阎。
“这家伙,小心撑死。”
闾阎笑骂着,伸个懒腰,靠着一颗大树躺了下去;掐根草棍叼在嘴里,眯起眼睛,深邃的目光穿过稀疏的枝叶,望向远空。
残阳昏昏,落日如血,映在闾阎的眸中,仿佛两点鲜血在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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