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锦衣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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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穿过斑驳的树影,星星点点的投射在了青石铺就的路面上,泛起了点点晶亮的银光。书书网 更新最快
虽然路面采用青石铺成,但是,从那深及人膝盖的长草即可以看出,这段路上,几乎已经断了人烟。
随着阵阵车轮粼粼的声响,无数隐藏在荒草中麻雀和其他不知名的鸟类,呼啦啦的冲向了天际,其数量之大,几乎已经完全的遮蔽了众人头顶的天空。
随着鸟雀的消失,一支人数众多,规模庞大的车队,缓缓地来到了这一片荒废的区域,车轴与地面碰撞,发出阵阵单调的吱呀声。
在这车队的最中央,是一辆崭新的马车,光是看那松木制成的车厢,搭配着其上精美到了极致的雕刻,一看便知道马车里所坐之人的身份非富即贵。
不但马车的外形看起来相当的唬人,就连马车内部的装饰,也是别致到了极点。
车厢里有张很大很舒服的软榻,还有几张锦墩和一张小桌子,两侧的壁板下半截造有夹层,里边可以盛放沿途解闷用的乐器、棋牌,或者美酒、蜜饯,车子四壁都悬挂着轻幔,车窗位置则使用了织的比较稀疏的竹帘。
车厢内,刘子峰舒舒服服的躺在软榻上,半倚着自己的手臂,一张英俊潇洒的俊脸上,俨然的挂着一丝深思之色。
他此时身着一件酱紫色蜀锦的百福长袍,脚踏着岁连升亲自用关外小牛皮制成的抓虎布鞋,头戴寿字方巾,再配上脸上有意无意流露出的精明,不管怎么看,都像是一名游走于各城市之间的富商巨贾。
自从那夜被朱元璋亲自授命为探子头之后,我们的刘老虎,便马不停蹄的开始起了锦衣卫的前期筹建工作。
首先要做的,自然便是选人,作为第一批的锦衣卫,不管是刘子峰,还是刘子峰身后的大老板朱元璋,都对其准入条件挑选的相当严格。
首先,这些入选的人,必须要品貌周正,长得太高的不要,长得太矮的不要,长得太丑的,那是绝对不能要的,就是长得太俊的,好像是堂子里的兔相公那样的,刘子峰同样不要。
至于这一轮的入选者,全是那些长着一张大众脸,放在人堆里,别人无论如何都认不出来的那种人。
这样做的目的吗,当然是为了锦衣卫组织日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了,试想,一个被人看了一眼,就可以牢牢被记住的对象,派他去听风卧底,难保不被人认出来。
情报工作最神秘和复杂的地方,就在于其保密性,而那些长得太有特点的人,连长相都不保密,还怎么去做那些保密的事情。
第二点刘子峰要考校的,自然就是这些人的文化程度,入选锦衣卫的人,至少要会写几个字,要不然,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大老粗,是没有办法用文字将情报表述出来,并将其送到需要的人手里的。
进过这两轮的筛选,能够入选的,不过区区的百十人人而已。
对于这四五十人,刘子峰又开始对其进行了一番特殊的测试,对于其脑筋反应的灵敏程度,对朱元璋的忠诚度,都经过一番慎重的考量之后,最后留下的,不过只有24个人而已。
当然了,这二十四个人里面,并没有包括刘子峰带出来的那些与他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经过千佛山山脚的一战,刘子峰的队伍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也不知道是不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他手下的几个骨干,蒋大郎,小毛子,关河双蛟,全部都活了下来,虽然其活下来的结果,实在是只能用差强人意来形容。
蒋大郎的脸,几乎完全被火烧烂了,一旦在黑夜出去,光是他那副尊荣,就有了给小儿止啼的功效,小毛子失去了一只左手,双蛟里的老大焦雷,在乱军中被人射瞎了一只眼,从此变成了独眼龙。
他的兄弟焦霆,身上总共有上百处的刀伤,好多地方都是深可见骨,就连当初刘子锋见了他,忍不住暗自垂泪,暗地里吩咐人替他准备后事。
但是,这位坚强的焦霆,居然在一个月后,一声声的从病床上爬了起来,着实令已经为他不知道暗地里掉了多少眼泪的刘子峰和焦雷欣喜万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位奇人。
这位奇人,与刘子峰等人一起参加了对白狼军的战斗,可是,其他人都或死或伤,只有这位,一场仗打完后,身上居然连个油皮都没有擦破,就连刘子峰,都不得不对他狗屎般的运气大加鄙视。

这位奇人兄,不是旁人,正是白狗坟的大当家白文虎。
这位文虎兄,绝对是堪称战争的高手,刘子峰亲眼看他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就连他刘子锋,身上都挂了彩,而这位文虎兄,却屁事没有,被朱元璋救起来的第二天,就一骨碌的爬起来,去军营里独自的操练了起来,着实的亮瞎了刘子峰的那一对钛合金的狗眼。
朱元璋不是一个刻薄寡恩的人,至少在表面上不是。
因此,对于同白狼一役中生还的战士,朱元璋许下了相当丰厚的奖赏。
战残人员,可以暂时被送回后方去养伤,等到伤养好之后,朱元璋郑重的许诺,若是这些人还有意从军,便可以直接从百户做起,若是不愿从军的话,朱元璋会在濠州,赏给他两天百亩,供其颐养天年。
对于明朝后期的赏赐来说,这百亩良田,实在是无法拿的出手。
但是,在当时,由于暴元的残酷统治,很多的农夫流离失所,从而导致大片的土地荒芜,两天百亩,对于一个只占有一洲的军阀来说,已然是很高的赏赐。
小毛子和蒋大郎二人,欣然的同意去后方养伤,并且郑重对着刘子峰表示,伤好后愿意随侍在刘子峰的鞍前马后。
而已经和韩寡妇成了家的焦霆,却在和焦雷商议后,表示自己已然成了废人,情愿解甲归田,以便为焦家留下一条根。
刘子峰知道,宗族观念,对于华夏的这些农民来说已经可以说得上是根深蒂固,是以,对于焦霆的离开,刘子峰所能做的,也只能是含泪相送。
焦霆离开,焦雷却拒绝了回后方养伤的机会,按照他的话说,就是焦霆回去成了亲,焦家也有了后,他焦雷,自然就不会忘记当初的诺言,愿意跟随刘子峰赴汤蹈火。
在这些人中,最令人感觉到奇怪的,还是那位小太岁白文虎的态度,这小家伙,在白狗坟还有着一定数量的旧部,但凭着带这些部下投诚的功劳,这位小太岁,已经足以作为一名千户。
更何况,他的身上,还有着与刘子峰一起消灭白狼军的不世奇功!
可是,令人感觉到意外地是,这个小家伙,却拒绝了朱元璋的一切封赏,只愿意在刘子峰的手下做一名百户长。
当朱元璋问他,为什么会做出此等选择时,白文虎的回答,也是斩钉截铁。
“我生下来,就是来杀鞑子的,谁能给鞑子的创伤最大,我就跟在谁的身边!”
就这样,初期的锦衣卫的名单里,再次多了两个名字。
想着这些往事,刘子峰颇有些感慨的坐在车内,伸手撩起了车边的织锦做成的车莲,手搭着凉棚向外看了出去。
入眼的,是一望无际的草海,枯黄的野草,在劲风的吹动下,不时地发出阵阵呜咽的声音,即便是在白天,也能够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老焦,文虎,你们过来!”
看着那如山的草海,刘子峰陡然间心下一沉,沉声的朝着车窗外喊道。
听到刘子峰的喊声,扮作伴当的白文虎,扮作保镖的焦雷,同时的停住了自己的脚步,一股脑的涌到了刘子峰的车前。
“刘大哥,出了什么事!”
焦雷大咧咧的朝着刘子峰喊了一声,话音还未落,已经被白文虎在脑袋上狠狠地打了个栗凿。
“你这夯货,掌柜的都说过多少遍了,你怎么就是记不住呢!”
白文虎板着脸,一板一眼的训斥道。
“不错,老焦,你真是该打!”
刘子峰说着话,伸手撩开了车帘,赶车的苍头会意,从车内取出一条板凳搭在了车头。
刘子峰踩着板凳走下来,脸上的表情,看起来相当的严肃。
“我在和你们重申一遍,我们现在要做的事,虽然不是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上,但是,其凶险的程度,却不知道那血光四射的战场,还有凶猛多少倍。”
“掌柜的,我知道错了!”
焦雷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摸着自己的脑袋,在刘子峰的面前垂下了自己的头。
“既然定了身份,那么,我就希望你们都记着自己的身份,就连说梦话,说出来都要符合你们现在的身份,否则的话,不仅你们自己可能赔上小命,就连所有和你们联系的兄弟,整个的组织,都可能成为你们的陪葬品!”
刘子峰的声音,听起来就好像是冬天的北风一样,阴冷的没有一点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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