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别幸灾乐祸,行吗?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一一四。别幸灾乐祸,行吗?
我喜欢看北京电视台“红绿灯”节目,但昨天晚上看了一条消息,让人非常的不舒服。
那是说有一个青年人,花了一万五买了辆报废的“富康”出租车,干起了“黑车”的营生,结果没几天就被交警查获,车被扣不说,还面临罚款等等的处罚。
开报废车上路,对公众安全都是个威胁,交警的执法我们是非常支持的。
让人不舒服的是那个电视主持人,只见他摇头晃脑,一脸坏笑地说道:
“打这种歪主意,也太小看我们的交警了!……”
“他这回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轻蔑与嘲讽之快感溢于言表。
我不明白,他幸灾乐祸什么?!
报道中明明提到,这是个在北京找不到工作的外地人。一万五千块钱对一般城市家庭都不是个小数目,在“赔了夫人又折兵”之后,对他的家庭可谓雪上加霜;就算是“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也犯不上这样奚落人家吧?

我记得日本电视连续剧《阿信》中有这样一段,战后的阿信在贫困中也做起了“无照经营”的小生意,当被警察查抄时,阿信大声抗议道:“你们没给我提供合法生意的机会!”
难道作为“喉舌之喉舌”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就只能站在执法吹鼓手的立场,不能公正客观地为被执法的弱者留一丝一毫的同情?要知道,电视是面向大众的媒体,这位“名嘴”就没有意识到,那冷漠无情的话不仅“伤人太重”,而且“伤人太众”?
一边是“至尊豪宅”“贵族享受”“皇家风范”的广告,一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无奈百姓,加上没心没肺幸灾乐祸的看客,这不像是和谐社会的旋律。
书书网手机版 m.1pw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