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稀世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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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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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衡虽然一早就见识过卷轴里放出的强光,可从没想到竟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于武刚好被白光照个正着,只在短短几秒钟的时间里,身体上就起了如此大的变化,也难怪于三刀惊诧之余,甚至连半点反应都没有做出了。
三人中唯有正衡最为机敏,眼见着于武红眼獠牙,并且自喉咙里发出“咕噜”的低吼声,心知面前的已不再是先前的于武,他抢上几步,一把拽住于三刀的衣袖,硬是将他拖回到了金不二的身边。
正衡抽刀在手,横在了于三刀和金不二的身前。他这把小刀随他几经辗转,不但早已刀锋全无,刀尖甚至都不知什么时候断掉了,正衡若不是顾及着遗失了九龙宝剑,唯有这一把武器可用的份上,恐怕一早就将它丢了,可此时情势危急,就算有块破铁防身,也算是聊胜于无!
于武幻化而成的怪物又嘶叫了几声,便朝想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正衡心下没底,大声地提醒后面的两个人快点找找地方躲闪,谁知话音未落,金不二竟然一个闪身反而站到了他的身前,在腰间一摸,把他那把细剑抽了出来。正衡倒把这茬忘了,金不二仗着不比九龙宝剑逊sè的细剑,对付起怪物,可以说远比他更有把握。局势紧张,他也不谦让,对着金不二道了声“小心”后,就又拖着于三刀,往边上躲闪而去了。
怪物虽然身高力大,可与金不二初一交锋,立刻就败下阵来。金不二将他的一柄细剑运用的炉火纯青,剑锋所指之处,无论攻防一概滴水不漏,只是因为顾及到怪物本是于三刀的儿子,这才一直没有痛下杀手,可十几招下来,倒也让它遍体鳞伤,着实吃了不少苦头。
正衡从旁观战,心下不禁对金不二的功夫也暗暗佩服,想到刚才自己若不是仗着九龙宝剑的威力,单论拳脚肯定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不得不说,他之所以能够结交金不二为朋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机缘巧合下的运气使然……
正衡稍一分神,于三刀竟然猛地挣开了他的束缚,朝向金不二和于武的战圈跑去。正衡心下惊,赶紧从后尾随,可毕竟还是慢了两步,在他刚刚启动的时候,于三刀早已率先到了近前,一下就横在了于武的身前。
金不二发出的剑气全都掌握到了分毫,目的只在伤及于武的皮肉,好让他知难而退,可于三刀从斜刺里忽然冒出,全然出乎金不二的意料,他早已挥出一剑,若是按照先前的力道,必然会把于三刀斩成两半,血溅当场了,好在他还算眼疾手快,身子就地转了一圈,这才将剑势化解于无形。
金不二如此收剑,可谓是十分凶险,稍有闪失,就会伤及自身。正因如此,他刚不等站定,就怒不可遏地对着于三刀骂了句脏话,继而又上前两步,想要与他理论一番了。然而话未出口,却见于三刀忽然身子一抖,立时从嘴里喷出不少血来,金不二闪躲不及,差不多都招呼到了他的脸上。
正衡从侧面赶来,将这幕看得清楚:于武因为被于三刀挡在身前,发狂般地猛然出手,凭着强劲的力道和尖锐的指甲,只一下就穿透了于三刀的身体。这一招来得太过突然,于三刀根本猝不及防,低下头,看到自己的腹部探出几根指尖,这才明白过来,一下就跪倒在了地上……
于武将手臂就势从于三刀的身体里缩了回来,偏着脑袋看了几眼地上那个满身血迹的人,自血红sè的眼睛里流露出诧异和惊恐,他忽然间痛苦地哀嚎了一声,一转身,就朝墓道的深处奔逃而去了。
正衡赶紧上前,附身抱住了于三刀,一边脱下自己的上衣,撕下一块布来堵在他的伤口上。可于三刀腹部的伤口足有拳头般大小,自其中不断涌出各种**,很快就把正衡的衣服浸透,眼见着于三刀气息渐弱,就算是华佗在世,恐怕也都无能为力了。
于三刀半卧在正衡的怀里,伸出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本来,颤巍巍地指着它,费了半天的劲儿,始终没说出半个字来。正衡从他手中接过,见封面上只有“长赋集”三个字,立刻明白了于三刀的意思,便说让他放心,自己一定会把东西交到于文的手上。听正衡这样说,于三刀不知哪里来的气力,上身忽然一挺,猛的揪住正衡的衬衣的前襟,一字一顿地说出“稀世奇珍”几个字后,无力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于三刀就这么死了,死在了正衡的怀中。

正衡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只觉得于三刀这种在行内叱咤风云般的人物,竟然也会如此悄无声息地死了,已经足以让同道中人也都唏嘘不已。颇有点讽刺意味的是,他之所以要带于文于武来到东陵,无非是想选定接班人而已,可到头来却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上,而今于文下落不明,于武又变成这幅模样,对于北方响当当的盗墓世家来说,真是应了那句“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老话,在这次东陵之行中折了大本……
正衡一方面感慨于于家的不幸,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想象自己的结局是否也会跟他们一样的悲惨,一时间有感而发、悲从中来。金不二恰在此时走上前来,试了试于三刀的鼻息,确认他真的断气后,这才问正衡在想什么?
正衡叹了口气,故作轻松地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于老爷子实在有点世故,临死还不忘喊上一句,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一样。什么稀世奇珍,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俗物而已,多少也换不回一条xìng命,这——都是何苦来的呢!”
金不二听了正衡的话后摇摇头:“于老爷子这句话是有所指代的,老弟你年纪尚轻,对此并不了解。只有像我这样,在行内摸爬滚打的老家伙才知道一二——于家身为盗墓世家,与南方的封家齐名,江湖上人称‘南封北于’,或者也有‘南观山,北望雨’的说法,依次就足可见于家在行内的威望和建树。只是不知他们祖上谁人定下的规矩,无论于家人丁多么兴旺,摸金倒斗的手艺只能一脉传承,正因如此,于三刀才会带着两个儿子深入险境,为的无非是确定谁才能成为他的接班人……”
正衡点点头道:“对此我也略知一二,只不过扔不明白,这跟‘稀世奇珍’有啥关系?”
“老弟别着急,听我慢慢道来……”金不二也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于三刀的尸体上,然后才继续说,“但凡大户人家,都讲究个论辈排字,比如‘三刀’只是于老爷子的绰号,其实他的真名叫于古行,只不过这个名字有些生意气,所以他更喜欢被人叫绰号罢了。‘古’取‘流传千古’的最后一字,是于家祖辈早就定下来的排字,于家的孩子出生时只取单名,直到被确认为继承人后,才能将这一辈的排字加入名中,其余的人无论嫡长还是庶出,就只能终身以单字为名,是为‘分家’了。‘流传千古’之后的排字,正是‘稀世奇珍’,也就是说,唯有于三刀确认的接班人,才有权将‘稀’字加到他的名字当中,从此以后以‘北于宗家’的称谓自居……”
经金不二这么一说,正衡才算明白过来,心想于家的规矩还真是繁杂,相比较而言,发丘夏侯氏虽然也有类似的说法,不过就要简单多了。也难怪于文于武这对一nǎi同胞的亲兄弟,竟然也会发展到势同水火的地步,原来他们争夺的,不止是于家祖业的继承权,还有那个虽然简单,却对他们来说意义非凡的“稀”字啊!
正衡猜测着,于三刀临死前交托到他手上的这本《长赋集》,应该是于家家谱一类的东西,现如今于武变成了怪物,生死不明,于文可以顺理成章地“晋升”为于稀文,待到再碰见他时,就可以把《长赋集》交给他了,只是不知道这对他来说,到底算是个好消息,还是个天大的噩耗……
正衡想到这里,忽然记起更加重要的事情,赶紧问金不二,刚才是否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怎么经卷轴发出的强光一照,活生生的一个于武,竟然瞬间就变成了弑父的怪物了呢?
金不二道:“这可难住我了,一早我就没从卷轴上看出什么来,幸好当时没有胡乱尝试,不然一不小心触动了开关,被那白光照shè到的话,我这把老骨头可就也要变成不人不鬼的丧尸了……”
丧尸?这是正衡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前次还是在与于文初次相识时听他说的,只不过正衡当时并未在意,趁着这个机会,忙问金不二到底是什么意思?
金不二却不以为然,轻描淡写地答道:“都是老一辈的说法了,说人有三魂七魄,魂善魄恶,三魂可化身为三鬼,七魄可尸变成七尸。其中,死而僵者是为僵尸,死而不僵者是为行尸,而丧失,就像于家二公子那样的,人还没死却发生尸变而变成的怪物——哦对了,你说之前在墓道里和景陵墓室里碰到的那两个东西,我估计十有**也是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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